93 年 11 月 8 日游前院長於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十八次委員會議指示,就京都議定書生效後,請經濟部於 94 年上半年召開全國能源會議,檢討 87 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,研擬符合國內現況及京都議定書最新趨勢之能源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