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議目標
會議之價值
主要具體行動計畫
管制考核
本方案依各工作項目性質,分由各主協辦機關確實執行,並每年將執行情形及成效送經濟部彙整後,提報行政院「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」。
經費
本行動方案所需經費,由各主協辦機關年度預算相關經費支應。
▲ 議題二:能源政策與能源結構發展方向
▲ 議題三:綠色能源發展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
▲ 議題四:京都議定書生效後產業部門因應策略
▲ 議題五:京都議定書生效後運輸部門因應策略
▲ 議題六:京都議定書生效後住商部門因應策略